医保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部署,根据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医保便民服务事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优化医保异地住院就医服务的通知》(晋医保办发安排,现就优化忻州、太原两市异地住院医保服务通知如下:
9月4日,太原市医保中心发布消息,71种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凡参加太原市职工基本医保或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可享受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保障待遇。这是太原市医保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作出调整
7月1日起,我省将统一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进一步扩展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惠及广大参保人员。实现家庭共济后,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除了供参保人用于本人看门诊、药店购药,或者住院时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等外,经本人授权,其家庭成员也可共济使用。
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标准
太原市城乡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病种及补偿标准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宣传资料
省直参保人员凭本人IC卡及医保手册在医院省医保专属窗口挂号,就医后用IC卡支付医疗保险上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或治疗费,IC卡费用不足的现金支付。
离休干部办理住院时在《医保手册》上注明办理住院的年月日,经办人签字,加盖医院医保科工章,不能亲自办理的需到病房亲自核对,防止冒名顶替。
按病种收(付)费入出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