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PYY2021-005
3、采购单位:太原和平医院
二、招标范围:
太原和平医院住院部电梯。采购数量:1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同一品牌的电梯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辖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要求
1 停站层数 1-4层
2 额定载重 :1600公斤
3 额定速度 :1.5米/秒(90米/分)
4 驱动方式 变压变频驱动(AC-VVVF)
5 操纵系统 交流集选控制(JXW)
6 运行方式 单台控制
7 动力电源 三相 380V 50HZ
8 开门净尺寸 以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9 轿厢净尺寸 以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10 井道净尺寸 以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11 地坑深度 以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12 顶层高度 以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13 各层层高 以实际测量尺寸为准
功能要求 | 1、开门保持按钮 2、楼宇电梯监视接口(具有标准的485接口,免费开放协议,可与楼宇自控系统无缝对接)。 3、消防功能:假如火险发生,一般电梯自动回到设定层,消防电梯只听从轿厢内消防员的指令;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对从安全中心传来信号可接收的条件。 4、五方对讲 5、错误指令取消 6、其他电梯标准功能:如超重警告、警铃、不开门救护操作、开关门按钮、自动调节开门时间、自动再平层、自动停止轿厢照明、通风装置、满载不停、防捣乱功能、基站关机、控制柜故障显示、有/无司机服务、故障自动平层功能等 |
五、电梯部件要求:(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或更优于下列条件)
电梯控制柜采用国内组装,但变频器、微机电脑板要求国际知名品牌;其余电气元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合资产品。
六、投标单位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6.1井道布置图、设备安装图(包括电气、系统安装线路图等)、电路电气控制图、系统原理图等。
6.2设备样本及技术规格书。
6.3设备安装、操作、维护手册或说明书
6.4提供门锁、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主要安全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的副本。
6.5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招标方需配合的事宜。七、技术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或更优于下列条件,费用纳入投标总价中)
7.1中标方应负责安排招标方4名人员(2人机械,2人电气)15天到设备生产厂家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以及培训的具体内容在投标时由投标方提出建议。
7.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方有责任继续对招标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
7.3中标方在设备质保期内,负责因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八、设备安装、调试
8.1投标人需按招标人的要求和国家及行业规范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本次电梯安装为交钥匙工程。
8.2本次招标的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修保养服务责任必须由本产品的厂家直接负责。
8.3本次设备安装作业不得转包。安装单位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经历资料,而且必须具有安装与招标设备同型号电梯的安装经验。投标文件中须明确负责此项目设备安装的队伍人员名单及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经招标人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8.4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在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前的设备保护由投标人负责。
8.5安装前积极与土建配合。
九、验收
9.1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设备的设计技术规定、验收标准、安装技术规范,供招标方参考。
9.2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电梯手册”(JJ49)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GB/T7025-1997)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12974-91)
※电梯电缆(GB50135-1997)
※电梯曳引机(GB/13435-92)
※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消防规范(GB50045)
※电梯相关最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
※其他有关的中国规定和由招标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9.3投标人必须负责所提供货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验收,直至取得已验收证书。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4中标方人员在招标方进行安装调试期间,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9.5中标方人员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中标方责任而造成的延期,所有因安装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9.6设备到达最终用户后,要求中标方及安装人员会同招标方共同参与设备的到场验收。招标人将委托有关专家一并验收,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十、质保及维修
10.1负责本工程电梯设备的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网点(厂家直属或特约委托代理)须设在陕西省内,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网点必须在洛南县区设立服务点(如果当前还没有服务点的,必须在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增设)。
10.2中标方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现场安装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
甲方使用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因电梯的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10.3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和其他故障,中标方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现场。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 年 4 月 22 日 起,至 2021 年 4 月30 日止(节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周六8:00-12:00)
2、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62号,太原和平医院采购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或电话、邮箱报名
联系人:吴女士13934648809,邮箱:453193466@qq.com
现场或电话报名后,请将公司营业执照、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业务联系人法人授权(须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及投标的项目编号和名称,发送至邮箱。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补充说明:
1、本次招标项目付款方式为(30%+60%+10%)。
2、标书制作需对招标公告中的所有内容是否响应做出明确回复,如有未响应的条款需明确提出。
3、标书制作中需有投标设备的介绍、技术参数。
4、投标目录详见下表:
第一章 | 投标书 |
第二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第三章 | 法人身份证明 |
第四章 | 投标代表身份证明 |
第五章 | 诚信廉洁承诺书 |
第六章 | 开标一览表 |
第七章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第八章 | 详细的供货、施工组织方案 |
第九章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
第十章 | 资质证明资料 |
第十一章 | 投标人情况表 |
第十二章 | 补充说明 |